玉照定真经(禄命法论命)之难有阴尊
2024-10-20 22:31:44
易玄妙
四阳俱立,定之难有阴尊。
原注:阳干多而阴干少也,阳干者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也。若胎月日时中带阳干盛,阴干孤见者,定母不寿也。若时犯克者,少年母死,不犯克者亦在25岁或中年母先死。
假令甲子年金(甲子乙丑海中金)甲为阳,丙寅月火,丙为阳;戊申日土,戊为阳,甲寅时水,阳为阳,丁巳胎土,丁为阴干也。上应四阳俱立,阴尊人先亡化也。
评注:
四阳俱立,中的四,是指四柱中的四个天干,阳,是指阳干,俱立,是指四柱中的天干都为阳干。而阴则是指女人,阴尊即是指母亲。宋,徐子平注中说“阳干者,甲丙戊庚壬是也。犯刑克者,少年须失阳尊也。凡八字纯阳,谓之阳刚太过,则亢也,无阴济之,或云孤阳。”中国古代命理的核心就是阴阳平衡,讲究的是五行中和,过盛则亢,过弱则死。这两种情况都不能成为上好的八字,然而,四柱纯阳者贵命却比比皆是,但往往会在人的生命过程中出现遗憾。纯阳之局,无阴相济,则为天地不正之气,为孤阳不长人,命得之皆为缺陷。所以,反映在命运上,就会出现。尊母早逝的情况。原著还认为,凡八字遇四阳干若月日时刑克年命纳音者主少年母死。假使不犯行克,也会使命主中年丧母。
另外,原著云:“阳干多而阴干少也”俱此解释,深为不妥,“四”难以理解为多的含义,四,这里是指四柱。
《玉照定真经》多处使用“胎月”这个概念,今日命学界尚有争论,但多数人已不再用了。《渊海子平》认为胎月就是受胎之月。张氏注中有例,如,丙寅月,丁巳胎,即天干丙月顺数一位到丁,支寅月顺数三位到巳,丁巳月到丙寅月正好十个月。父母受精结胎,在经十月怀胎,方分娩成人,然而,现实情况各异,十月怀胎是常理,但在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十个月。有的早产,有的晚产,正常的概率最多也只是1/3,其胎月按十个月推算,必然有误。而胎元之说,也缺少严格的概率统计,并非皆准之理。有教条之嫌,所以胎月概念不足为凭。
胎元之说是李虚中,张氏那个时代的理论倾向,现代人用的很少,不过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尚有待于理论与实际的继续证明。
如一命:
甲子
丙寅
戊申
甲寅
该命造,四柱天干年月日时分别为甲,丙,戊,甲,均为阳干,年枉甲子纳音海中金,月柱丙寅,为炉中火,火克金。加之,地支寅申相冲,主此人少年丧母。因男秉阳之精,妇人独占阴之气,所以妇命沾之尤甚。
(未完待续)